所谓"转按揭贷款"是个人住房转贷款的通称。一手房与二手房买卖中的上家原先在银行办理过贷款,通过转按揭手续,可以将贷款随房屋转给下家。如借款人因融资或周转资金等需要,欲利用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增加贷款额,也可以通过转按揭手续转由其他银行办理贷款。那么转按揭贷款怎么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转按揭贷款怎么办理?
转按揭贷款只需要您与买房在签署购房合同后,通过按揭公司办理,在原贷款银行(同一支行或不同支行,各家银行对可否跨支行转按要求会存在差异)申请转按揭业务。
在买方签署贷款合同,已经转按揭合同及相关协议书,提供买卖双方的个人资料(见附注1)后,银行会对转按进行审批,并在同意贷款前提下调取业主原按揭贷款的他想权证及房产证等资料,再交予按揭公司办理后续交易递件手续。
转按揭贷款不需要提前把自己的贷款还完,如果是买家要求不再您原来的贷款银行贷款,又不愿意出资帮您赎契的话,您自己有足够资金倒是可以还清贷款后再办理后续相关的交易过户手续。
如果买家贷款的额度大于您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余额,则银行在通过转按审批及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后,会将买家申请的贷款划到您的供款帐户,在扣除您未还清的贷款部分后,您帐户还剩余的就是买家多申请贷到余额。
如,您未还清的贷款余额是30万,买家转按揭申请贷款50万,那么银行在完成抵押手续后,放款给您,将买家50万贷款划到您原来供款的帐户,再从该帐户上面扣回30万的欠款,已结清您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
转按揭贷款的另外一种情况:如果买家贷款的额度小于业主未还清的贷款余额,则在申请转按揭的时候,银行会要求业主将差额(即“业主欠款余额—买家贷款额”)存入还款帐户,以当是转按揭的审批条件。当业主自己未有足够资金填补买家贷款与业主欠款存在的缺口时,很多时候会在交易合同上面明确由买家从首期楼款中支付部填补该缺口。因这样的操作对买家来讲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银行也通常会让买家存入指定帐户或是在存入业主还款帐户后冻结该帐户,以保证买家该部分楼款的安全。
转按揭贷款买卖双方需提供的材料
买家(借款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簿(回乡证、台胞证等);
3.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或街道办事处开局的婚姻状况证明,单位开具无效)
4.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税单、借款人的存折现金流水帐(其他资产证明有助客户资信审批);
5.提供贷款银行供款活期存折。
卖家(业主)需提供资料:
1.业主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业主及其配偶的*簿(回乡证、台胞证等);
3.业主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或街道办事处开局的婚姻状况证明,单位开具无效)
4.交易房屋的房产证;
5.业主贷款合同、借据等贷款文件;
6.提供借款人供款存折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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